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始终是关系党和国家全局的根本问题,是党中央、国务院密切关注并着力解决的重要问题。针对农村发展新阶段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党中央、国务院纵观全局,审时度势,决定开展农村税费改革试点,规范农村收入分配制度,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农村工作中的具体体现。
首先,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是调整农村生产关系和改革上层建筑,规范国家、集体和农民之间的利益关系,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的重大步骤。通过依法调整和规范国家、集体和农民的利益关系,将农村分配关系进一步纳入法制化轨道。同时,通过促进农村基层政权转变职能,精简人员,推进村民自治,使农村上层建筑更好地适应变化了的经济基础。
其次,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是完善税赋制度,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政府行为,改善农村干群关系,实现社会长治久安的治本之策。这次在全市范围内实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不仅仅是从数量上减轻农民负担,更重要的是依靠法制建设,用制度规范农村分配行为。
第三,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是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体现在农村工作中,就是要在农民群众“最盼”上赢民心、 “最急”上见真情、“最怨”上看作风,在实际工作中落实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
第四,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是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近年来,农产品出现阶段性、结构性过剩,价格下跌;加入世贸组织后,给农民减负,降低农业成本,越来越迫切。进行农村税费改革,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有利于激发农民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性,发展生产,提高农村购买力,改善农民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