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多不同国家不同种族的人们生活在美国,处在机会均等的社会环境中。他们崇尚自我,平等竞争。人们的工作和生活节奏极为紧张和紧凑。他们建立了严格的信用制度和信用系统,对于自然人的信用历史,信用公司均一一记录在案。对于一些被自己毁坏了信誉或原本就不讲信用的人,工作、生活会遇到极大的麻烦和不便,甚至危及生存。因为用人单位到信用公司一查,你的信用历史便昭然若揭。尽管如此,据报载,全美尚有半个亿的人不能取得美国信用部门的认可而建立信用关系,当然也包括为数众多的偷渡客。他们难找工作,贷不到款,不能充分享受社会福利和人生保障。
美国人相信别人,讲信用,这是和社会环境分不开的。例如你要图谋取业,用人者完全相信你的自述和经历,根本不看你的文凭高低,只看你的实际能力和表现,你自我吹嘘毫无意义。一旦发现你与自述能力不相符或者工作不称职,用不着几天,就会顺顺当当地被炒鱿鱼。那时不体面的不是别人,而恰恰是你自已。因为他会把你的表现告知信用公司。
美国人爱打官司,如果你在法庭上讲假话,就可能被指控为伪证罪。判伪证罪最多可判坐五年的班房。不光如此,一个人有了讲假话的记录,如果再次出庭,对方可以揭你的老底,让你在法庭和陪审团面前亲口承认撒过谎,大大减低你的证词的可信度。
美国司法的公正和独立,是和其陪审制度分不开的。美国大多数官司是由陪审团判决的,任何有罪的判决必须经陪审团全体同意。法官的责任就是保证打官司的双方公平竞争,一般不决定谁输谁赢,除非双方都愿意让法官决断,或者是较小的民事纠纷。重要官司的陪审团由12人组成,成员都是从普通老百姓中随机挑选的,也是经过官司的双方同意的。
美国的官员由下而上选举产生,官员们的一举一动都在公众和舆论的监督之下。他们不是骑在百姓头上的老爷,他们的权力是人民给的,他们必须忠实地为公众办事。一个没有充分监督和良好制约制度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再好的精英也无能有力。
谁都知道,在我们中国,骗子满天飞。一些人爱虚报政绩,在数字上作游戏,一级骗一级,一直骗到国务院;在生意场上,只要拿到对方的钱,立即人去楼空;在民间,正如一位学者在中南海的一次讲座中所言:“现在假冒伪劣很多,烟有假烟,酒有假酒,药有假药,人有假人,文凭也有假的” ;更有在公众面前直接行骗的几大骗术,等等。这些很值得国人深思。
(2005年6月草于美国新泽西,2005年11月修改于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