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永安市检察院指控,2003年3月10日,尤溪人杨孝营在永安市五一路北侧路边,用事先配制好的汽车钥匙打开车门, 将郭先生的一辆五十铃吉普型小汽车盗走。同年7月17日,杨孝营将所盗的汽车与小俞交换使用;次日,小俞驾驶该车在福州市被当地警方查获。经鉴定,杨孝营所盗的五十铃吉普型小汽车价值17.2万元。案发后,公安机关追回被盗车辆返还给失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