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总工会
永安市国家税务局
永安市地方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永安市支行永工〔2005〕55 号
关于委托地税机关代征工会经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各企事单位、基层工会,市国税局各分局(所)、稽查局,市地税局各分局(所)、稽查局,各银行、信用合作社:
为规范工会经费的收缴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福建省总工会、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中华全国总工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经费税前扣除管理的通知>的通知》(闽工[2005]28号)规定,经研究,决定从2006年1月1日起,由永安市总工会(以下称市总工会)委托永安市地方税务局(以下称市地税局)代征工会经费(含筹备金、补偿金,下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会经费是工会组织依法履行各项社会职能,维护广大职工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的物质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福建省企业职工合法权益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经费。企业开业投产满一年仍未成立工会的,应分别按工资总额2%、0.5%的向市总工会缴纳工会筹备金、补偿金。
二、代征范围
(一)省、三明驻永事业单位。
(二)永安市属经费差额拨补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三)除附件一列举向市总工会和系统工会缴交工会经费的企业外,其它所有雇工在8人以上(含8人)的企业。
三、征收依据及比例
(一)凡依法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以下统称缴费单位),按月(由市地税局代征的单位按季,下同)依照缴费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计提工会经费。其中:
1、按照缴费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1.2%向本单位工会银行账户拨缴工会经费。对尚未开立银行账户的,可按1.2%工会经费暂拨到单位行政的银行账户,实行单独核算,待基层工会开立银行账户后转入工会账户。
2、按照缴费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0.8%由市地税局为市总工会代征工会经费。
(二)开业满一年尚未成立工会组织的企业,由市地税局为市总工会按企业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5%代征工会筹备金、补偿金。
(三)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缴费单位,凭《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或《工会经费专用结算凭证(行政拨缴款工会经费缴款书)》在税前扣除,对未取得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或《工会经费专用结算凭证(行政拨缴款工会经费缴款书)》的,不得在税前扣除。
(四)工资总额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的组成规定》(1990年第1号令)颁布的标准执行,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各种奖金、津贴和补贴等。
账证健全,能如实反映职工工资薪金情况的缴费的缴费单位,经税务机关确认,实行查账征收方式,以缴费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作为征收工会经费的计费依据。
对于账证不健全,不能如实反映职工工资薪金情况的缴费单位,以全部职工按照附件二《各行业缴交工会经费最低工资基数》为计费依据。
四、申报缴纳和结算票据
凡由市地税局代征工会经费的缴费单位,应当按季于季后10日内向市地税局各分局(所)如实报送《永安市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补偿金)缴费申报表》,并开具机打“七联单”《工会经费专用结算凭证(行政拨交工会经费缴款书)》缴纳工会经费。
《工会经费专用结算凭证(行政拨交工会经费缴款书)》由市总工会统一印制和管理,由市地税局计财科向市总工会领取,发各分局(所)使用。
市总工会的工会经费专用账户:
户 名:永安工会市总工会;
帐 号:1404051809022013050;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永安支行。
五、各主管分局(所)要加强工会经费缴交情况的日常检查,对未按规定期限缴纳工会经费的缴费单位,由税务机关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工会经费金额5‰的滞纳金;对拒不拨缴工会经费的缴费单位,由市地税局书面移送市总工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拒不执行支付令的,依法申报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附件:1、向市总工会和系统工会缴交工会经费的名单
2、各行业缴交工会经费最低工资基数
3、永安市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补偿金)缴费申报表
4、《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票样
5、工会经费专用结算凭证(行政拨交工会经费缴款书)票样
永安市总工会 永安市国家税务局
永安市地方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永安市支行
二OO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代征 工会经费 通知
抄送:三明市总工会、三明市国家税务局、三明市地方税务局,永安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市纪委,永安市人民法院、市效能办、市财政局、市审计局、
附件1:向市总工会和系统工会缴交工会经费名单
一、向市总工会缴交工会经费名单
1、 福建永安机械厂(不含所属多经企业,下同)
2、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建福水泥厂
3、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七六一台
4、 福建省煤炭工业基本建设公司
5、 福建纺织化纤集团有限公司
6、 福建省永安煤业公司
7、 福建永安化工厂
二、向系统工会缴交工会经费名单
1、福建永安火电厂(不含所属多经企业,下同)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安支行
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安支行
4、福建省电信有限公司永安市分公司
5、中国工商银行永安市支行
6、中国农业银行永安市支行
7、中国人民银行永安市支行
8、福建安砂水力发电厂
9、福建省永安供电局
10、永安市邮政局
11、铁路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