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动员组织全国广大职工为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建功立业
工人阶级是促进我国经济、政治、文化与社会建设的主力军。实现“十一五”规划的目标,归根到底要靠包括广大职工在内的全体人民的努力奋斗。全国总工会将在全国开展“当好主力军、建功‘十一五’、和谐奔小康”竞赛活动,充分调动广大职工投身改革和建设的巨大热情与创造活力,把党和国家的发展目标转变成为亿万职工的自觉行动,积极推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努力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这项重点工作具体从三个方面推动落实。
一是深入实施职工经济技术创新工程。着力抓好国家重点工程和大型企业的立功竞赛活动。今年拟将金沙江流域水电建设工程纳入全国总工会组织的国家重点工程示范性竞赛,选择部分国家急需、技术含量较高、通用性较强的工种进行全国职工技能比赛。在省市评选的基础上,召开全国职工技术创新成果表彰大会。围绕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在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开展‘振兴杯’省际竞赛。
二是加强职工素质建设。主要是通过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实施高技能人才培训计划,建立职工技能实训基地,推动职工技能培训与职业资格认证一体化。今年将着重于推进建设学习型班组和团队,培养一大批高素质劳动者。
三是大力弘扬新时代劳模精神。通过推动“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重大方针的贯彻落实,广泛宣传劳模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充分发挥劳模的榜样作用,为实现“十一五”规划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今年将继续推出全国性优秀职工重大宣传典型。五一期间将对荣获五一劳动奖状、奖章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集中宣传。各地也将宣传一大批先进典型。
第二,加强工会组织领导下的维权机制建设
《工会法》明确规定,工会是职工群众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其各级工会组织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最近,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在听取全总党组汇报时指示,要求各级党政要从政治安排、权益维护、舆论宣传上落实好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高度重视维护职工队伍和社会政治稳定,切实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要求各级工会切实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加强协调劳动关系,完善在工会组织领导下的维权机制,不断扩大工会工作覆盖面、增强工会组织凝聚力。2006年中华全国总工会明确提出,要在劳动就业权利、获得劳动报酬权利、社会保障权利、劳动安全卫生权利、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权利、精神文化权利和社会权利等七个方面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并确定2006年维权工作的思路是:维权领域以改制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维权对象以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和困难职工群体为重点,维权内容以职工群众的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劳动安全卫生等劳动经济权益为重点,维权方式以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和职代会为重点,建立和完善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长效机制。这项重点工作具体从五个方面推进。
一是推进劳动合同工作。配合实施“推进劳动合同工作三年行动计划”,以非公有制企业、改制企业和进城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帮助和指导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监督检查劳动合同执行情况,协助做好劳动合同管理工作,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努力提高劳动合同的签订率和履约率。
二是推行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贯彻实施新修订的《集体合同规定》,把建立平等协商机制作为完善集体合同制度的重要内容,实现企业平等协商制度化、规范化,特别是推动在全国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机制,积极推行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制度。到2008年底,集体合同覆盖职工达到60%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建制率达到50%以上,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企业要达到集体合同建制企业总数的50%以上。2006年底,要力争全国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的企业达到40万家,覆盖职工达到4500万人以上。
三是加强职工民主管理制度建设。目前,全国基层工会所在企事业单位建立职代会制度的有42.9万个,覆盖职工8263.7万人。其中公有制企业10.1万个,覆盖职工3368.5万人。非公有制企业20.5万个,覆盖职工3262.6万人。2006年将继续推进职工民主管理制度建设。
四是参与国家和地方有关职工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与修改。主要是大力推动《劳动合同法》、《促进就业法》、《劳动争议处理法》、《社会保险法》、《企业破产法》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立法事项的进程,配合做好新修订的《公司法》的宣传贯彻实施工作,为《企业工资条例》、《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集体合同法》的制定和职工民主管理的立法创造条件。同时大力推动地方立法工作在劳动关系、民主管理和工会权益保障方面取得进展。中华全国总工会将组织力量制定有关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规范帮扶中心建设、推动和规范职工医疗互助保险活动、推进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推进和规范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建设和加强源头参与推动立法工作的七个指导性文件。
五是推动建立工会与政府(行政)联席(联系)会议制度和三方协商机制。目前全国除湖南、海南、西藏外,都已经建立联席会议制度。2006年底前将争取在所有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地方工会与同级政府联席(联系)会议制度,并向地(市)、县(区)发展;要完善国家和省级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推进地(市)、县(区)级三方协商机制建设,并向乡镇、街道、社区和工业园区延伸;探索建立产业三方协商机制,推动产业工会与政府部门建立联席(联系)会议制度。
第三,大力推进企业工会建设
企业是职工生产生活的主要场所,企业工会是工会组织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前沿阵地。推进企业工会建设对于落实“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激发基层工会组织活力,努力履行好工会组织的维护职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这项重点工作具体从三个方面落实。
一是加强企业工会工作情况调研。制定推进企业工会建设的指导性文件,适时召开全国加强企业工会建设经验交流会议,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二是推动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工作。目前全国工会会员已经超过1.5亿,计划2006年全国发展会员1000万人以上,力争用三年时间完成发展会员3300万人的目标。重点是非公有制企业和农民工。目前全国有1亿多农民工,大部分在非公有制企业从业,入会率仅为13.8%。外商投资企业建会率为23%,职工入会率为62.6%,是建会的难点。2006年中华全国总工会将从五个方面推进农民工依法加入工会工作,力争新发展600万农民工入会。
三是促进企业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主要是积极推动建立企业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重点在增强集体合同可操作性和履约率上下功夫,大胆探索由用人单位、劳务中介组织与农民工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新形式,提高集体合同的实效性;建立和完善劳动争议调处机制,积极探索建立区域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加强兼职劳动争议调解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协调劳动关系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建立健全以职代会为主要形式的民主管理、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机制,重点探索非公有制企业职代会形式和适应其特点的职代会运行机制。深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开展和创新“双爱双评”和“关爱员工、实现双赢”活动,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
第四,切实加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工作
近年来,随着我国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以平均每年1000多万人的规模,向城镇和非农产业转移。数亿农民工已经成为职工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据中华全国总工会2004年调查显示,全国建筑行业的农民工人数已占职工总数的71%以上。农民工群体在二、三产业的诸多领域做出的突出贡献和支撑作用日益显现。农民工队伍的稳定与否,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经济的发展及中国社会全面小康和现代化的实现。
党中央高度重视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维护工作,新年伊始,中央领导同志做出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有关问题的重要批示。1月3日全国总工会发出《认真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1月5日中华全国总工会召开了全国工会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做好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的电视电话会议,号召各级工会要积极开展向农民工送温暖活动,努力为农民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这项重点工作具体从六方面推进落实。
一是在全社会叫响“农民工有困难找工会”的口号,不断扩大工会在农民工中的影响。要求各级工会了解掌握农民工的情况和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及时向党委、政府及有关方面反映,督促政府部门解决和落实,而不能让遇到困难的农民工投诉无门。大力开展法律援助工作,针对农民工的实际困难,主动向他们提供法律代理和服务。发挥乡镇、街道、社区、村(居委会)工会在吸纳农民工入会方面的作用,推进工程项目工会、楼宇工会、市场工会、区域性和行业性工会联合会等建会形式,抓紧做好非公有制企业特别是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地区和企业的工会组建工作,进一步增强工会组织对农民工的吸引力与凝聚力,维护工人阶级队伍的团结和工会组织的统一。
二是积极开展向农民工送温暖活动,努力为农民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要求各级工会把农民工作为2006年送温暖活动的重点对象,集中一定人力财力物力,帮助他们克服暂时的困难。深入到工地和农民工宿舍,召开座谈会,对农民工进行一次普遍的走访慰问,掌握第一手资料,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中华全国总工会在安排4000万元送温暖资金的基础上,又增拨了500万元专门用于开展为农民工的送温暖活动。要求各地工会积极争取各地政府财政的支持,各级工会也要增加适当资金用于农民工的送温暖活动。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要把解决农民工的临时困难纳入工作范围,对于少数因欠薪无钱返乡的,要及时向他们提供必要的救助,解决他们回不去家的问题。开展“工会干部与农民工过春节”活动,为在工作岗位过春节的农民工送文化、送慰问品,丰富他们的精神文化生活,使他们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三是协助政府和有关部门,积极帮助农民工追讨欠薪。要求各级工会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设部、全国总工会等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对本地区拖欠工资的情况进行一次认真清理,保证在春节前及时偿还拖欠农民工的工资。对拒不改正的,要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避免因拖欠工资引发农民工采取过激行为的事件发生。督促用人单位建立工资保证准备金制度、欠薪报告公示等制度,贯彻执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使农民工工资水平随着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有所提高。
四是加强群众性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努力维护农民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要求各级工会把维护职工安全健康作为维权的重要内容,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配合国家和地方安全监察部门加强对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的执法监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春节前的安全检查工作,特别是对高危险性行业和农民工聚集行业的监督,改善农民工的生产工作和生活环境。督促企业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管理,保证安全投入,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搞好职业危害防治,努力防止和减少重大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充分发挥全国总工会与国家安全监察局共同特聘的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作用,继续开展全国“安康杯”竞赛活动,继续开展全国职工安全生产消防知识普及教育活动,力争在2006年组织500万人以上的农民工接受安全生产知识义务教育。
五是加强源头参与,积极协助党政有关部门研究解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问题。通过向党委政府汇报通报、召开劳动关系三方协商会议、与政府召开联席(联系)会议等多种方式,积极提出对策建议,推动废止对农民工带有歧视性的法规和政策,取消不合理收费,推进有关农民工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制定,从源头上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积极配合人大、政府等部门开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执法大检查,纠正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
六是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广大农民工通过理性合法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主要是针对农民工的特点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形势政策教育、法制教育和纪律教育,提高他们的文化技术素质和劳动技能。引导他们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正确处理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关系,学会依靠组织渠道解决问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理性合法地表达利益诉求,自觉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中华全国总工会2006年四项重点工作的概要安排情况,就向大家介绍到这儿。这些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将在以后的新闻发布会上陆续向各位详细介绍。
女士们,先生们,朋友们,元旦刚过,春节将至,我也想借此次新闻发布会的机会,向大家通报中华全国总工会组织全国各级工会正在开展的送温暖活动的有关情况。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困难群众的生活问题,特别是过冬问题,在去年年底就在全国掀起了送温暖活动高潮。今年是中华全国总工会实施送温暖活动第十五个年头。今年的“两节”工会送温暖活动自2005年12月19日启动以来,各级工会结合本地区的实际,开展了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送温暖活动。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总工会主席王兆国同志高度重视“两节”送温暖活动,于2006年1月3日至4日赴安徽省进行送温暖,他先后深入厂矿企业、施工工地和职工家庭,看望慰问了职工群众、劳模模范和困难职工,询问了农民工的工资收入、工资支付、养老保险金交纳等工作生活情况,检查了合肥市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的工作,视察了合肥蜀山区百帮就业服务中心,看望了在那里自主创业的下岗失业人员。全总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孙春兰等领导同志也正分十五路分别赴全国各地进行送温暖活动。
目前,全国各省(区、市 )各级工会两节期间的送温暖活动正在全面展开。据不完全统计,截至1月5日,共慰问困难企业 25549家;慰问困难职工户数779320 户,其中,慰问困难劳模户数18903户;慰问农民工132581人;筹集慰问款总额8.94亿元;发放慰问款3.96亿元;发放物品共计754807件;通过各种途径,向1916212人次的困难职工和下岗失业人员进行就业再就业、劳动工资、社会保障、劳动合同签订等政策的宣传。为190393名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就业岗位;为430815 名困难职工提供就业培训机会;为392958 名困难职工提供互助医疗服务;为116400名困难职工子女提供助学服务;各级工会帮扶中心开设农民工帮扶窗口1205个,共为166015名农民工提供了帮扶服务。有关全国工会送温暖活动的最新情况,我们将在下一次新闻发布会上继续向大家作进行式的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