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月21日召开的全国检察机关第六次“双先”表彰大会上,永安市人民检察院荣立集体一等功。这是该院继2001年被授予“全国人民满意的检察院”荣誉称号后,获得的又一殊荣。也是我市检察系统唯一获此殊荣的检察院,全省共有三家检察院获此荣誉。
近年来,永安市人民他们推行竞争上岗人事制度改革;健全考核评比办法,实行检察长谈话预警和末位引咎辞职制度;建立健全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机制,采取了浮动制的主侦检察官制度。同时,稳步推进公诉改革,与公安机关联合制定《关于在刑事诉讼中加强联系配合的若干规定》,积极引导侦查,实现命案等重大案件100%%介入;制定《关于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的实施细则》,对主诉检察官办案情况严格进行考核奖惩;积极推行庭前证据展示、普通程序简化审、量刑建议等公诉改革。4年中,永安市人民检察院办理了彭高云、郭林智非法传销案、福建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等8个在全国有影响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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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双先”座谈会举行
[ 福建日报 ] [ 2006-02-23 16:24:36 ]
22日,我省举行全国检察机关第六次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座谈会,省委副书记王三运在会上代表省委、省政府向荣获全国模范检察院、模范检察官和一等功集体、一等功个人荣誉称号的单位和个人表示热烈祝贺,向全省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干警表示亲切的慰问和崇高的敬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鲍绍坤,省检察院检察长倪英达出席会议。
在听完我省获奖的先进集体代表和先进个人的获奖感言后,王三运说,我省这次获得表彰的四个单位和五位个人,是在实践中产生的佼佼者,他们中既有老先进,也有新典型,这些荣誉与成就是心血、汗水、力量、智慧所凝结的,是大家长期奋斗的结果,是可信、可敬、可爱的,是可学习、可借鉴、可推广的,值得大家学习、祝贺和敬佩。王三运强调,荣誉源于忠诚,他们对党、对人民、对法律无限忠诚,能自觉地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真正把人民利益放在高于一切的位置,一心为民,公平正义,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依法办事,严格执法。王三运要求,荣誉必须弘扬,全省检察机关一定要更加重视学习、宣传和推广先进典型,不断使典型在更大的面上产生效果,使身边的单位和个人都能向先进学习、向先进看齐。他说,荣誉只代表过去,希望全省检察机关以这次高检院“双先”表彰为动力,在新的起点上迈出更加坚实的步伐,为我省检察事业争取更大光荣,为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在21日召开的全国检察机关第六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电视电话会议上,我省晋江市检察院被授予“模范检察院”称号,福州市鼓楼区检察院、漳浦县检察院和永安市检察院被授予“一等功集体”称号;南平市延平区检察院检察长余学斌、龙岩市检察院反贪局政委郭祖霖被授予“模范检察官”称号;宁德市检察院公诉处检察员董斌、厦门市思明区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詹隽、莆田市荔城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朱伟平被授予“一等功个人”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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