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永安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开展“长剑三号”行动的第一天,贡川森林派出所民警吴文光、廖金炳利用科技手段搜索抓获了一名闽侯县鸿尾乡籍的犯罪嫌疑人林某勤。
2月下旬,贡川森林派出所侦破一起盗伐林木案件,发现有40立方米杂木被永安某林木制品公司管理员林某勤非法收购。3月6日森林民警立案侦察,嫌疑人林某勤闻迅潜逃,不知去向,此案无法结案。民警吴文光、廖金炳通过科技侦察手段,把平时苦练基本功,学到的网络技术运用到办案中,排查锁定林某勤已潜逃到三明市的明溪县,然后与明溪县森林公安局联网侦查,证实了林某勤现落脚在明溪县某运动器材厂,从事老本行管理生产。
3月30日,永安森林分局副教导员郭永进带领专案组民警吴文光、廖金炳、苏明祥驱车赶到明溪县,在当地民警的密切配合下,包围了该厂,将正在生产岗位上的林某勤抓获。扣上手烤时,林某勤问民警:“我是明溪的,你是永安的,有没有弄错,到这里来抓我?”民警们出示警官证,一一拿出证据,他才低头认罪,承认了自己为盗伐者销赃,收购杂木40立方米。林某勤又幼稚地问民警:“我才到这里半个月,你们怎么这么快就知道我在明溪?”民警耐心警示教育他说:“现在科技发达,我们民警利用科技巡查破案,劝你不要心存侥幸,一定要吸取这次教训,今后多学法律,做一个尊纪守法的合格公民。”林某勤已被刑事拘留,羁押在永安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