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质监局采取四项措施预防商业贿赂
发布时间:2006/4/18 16:48:43 作者:市质监局监察室 游览人次:5440
市质监局近日推出四项措施预防商业贿赂。一是强化政务公开,让群众心中有数。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公开有关政务所务事项,重点公开行政审批项目和服务项目的办理程序、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办理时限,并设立专门窗口或指定有关科、室、所及人员负责办理。让群众明明白白办事,明明白白交费。二是兑现服务承诺,让群众一同监督。切实执行首接首问制、一次性告知制、过错追究制和限期服务制,简化办事程序和手续,提高办事效率和质量,并实行挂牌上岗及制度上墙,公开举报投诉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全面落实服务承诺。三是修订工作制度,完善绩效考评制。梳理以往工作制度,把握“五该”,即该讨论的讨论,该修改的修改,该制定的制定,该废除的废除,重新下发绩效考核办法和制定绩效考核评分标准,把工作制度执行情况、行风效能情况、服务态度和质量情况作为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增加分值。通过加压驱动,树立永安局质监新风尚。四是成立督查小组,实行每月督查制。成立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监察室和办公室人员为成员的督查小组,每月不定期对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行风效能、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当场记录,实行扣分,载入绩效考评,作为年终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