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货主郑冒重复利用运输票单收购木材,即在运输证有效期内尽可能多次将木材拉到目的地,为非法来源的木材披上“合法”的外衣来赚取暴利。运输途中,被永安市森林公安分局坑边派出所民警识破抓获,套单一车切片材21吨,被林政罚款1.2万元。
上月30日晚10时30分,坑边森林派出所民警蒲木清、信长鸿在闽燕水泥厂路段设卡中,发现一部车号为皖J02016的大型集装厢车驶来,两民警举牌拦截,盘查发现运输单超时,该单标明有效时间为29日15时至30日8时止,驾驶员小江马上解释说:“车子抛锚在丰海路段一整天,直到晚上8时才修好,延误时间请给予理解。”两民警好言相劝他们将车子开到坑边森林派出所接受查证。
指导员蒲木清十分冷静,先后问了永安至安砂往返的客运驾驶员和丰海村路边住户,他们都没见到集装厢车坏在丰海路段;接着蒲指导员从永安公路稽征所调出探头摄下此车30日下午3时分经过该所路段的图象;通知信长鸿重新上车细查,在驾驶室的抽屉中查到两张该车通过三明市莘口和永安市板尾收费站出具的发票,时间分别为下午2时和3时,与查到图象的时间相符。证据面前货主郑冒才肯说出:“我已运了一车切片材到青州造纸厂,这车切片材用的运输证是前一车的,套单是木材购销运输中的违法行为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