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永安市青水乡龙头村40岁的村民罗某典怎么也想不到在自家村山场挖土取砂,支持天宝岩自然保护区建筑公路,因法律意识淡薄没去办理相关手续,公安机关以非法改变林地用途为由被林政罚款1万多元,好事办成了坏事。
去年11月,福建省永安天宝岩管理局在天宝岩自然保护区修建一条公路,居住在保护区的青水乡村民都很高兴,大家认为开路方便村民出行;施工过程村民做工也能赚到一笔钱。青水乡龙头村的罗某典也不例外,他组织村民在龙头村和柯山村北溪山场挖土取砂,将砂石卖给公路施工队。
4月25日,巡山的天宝岩森林派出所民警发现他们没有办理有关手续,立即会同天宝岩管理局的技术人员到现场勘查,共采挖三处,其中柯山村北溪英峰岭10班5小班为林地,被采挖面积525平方米。
办案民警经过调查取证,找到了违法行为的人罗某典。罗某典供认:今年初以来,他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审核同意,擅自雇用工人多名随意挖土取砂,非法改变林地用途的违法事实。永安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根据《森林法》相关条款,对罗某典非法改变林地用途一案作出林政处罚决定:责令限期恢复林地原状;已破坏的525平方米林地,按每平方米罚款20元的标准,罚款10500元。本案的林政处罚决定同时在上坪、青水两乡张贴,警示大家吸取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