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起我市汽车旅客运输价格上调
发布时间:2006/5/30 12:43:49 作者:尤素青 游览人次:6756
为化解近年来因燃油价格上涨对汽车旅客运输企业的影响,根据《省物价局、省交通厅关于调整汽车旅客运输价格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电〔2006〕22号)精神,自5月25日起,我市开始执行新的汽车客运票价。
这次票价调整的标准是:1、全省汽车旅客运输基本运价率由原0.77元/人千米调整为0.081元/人千米。2、在现行各车型等级不同加成率的基础上,提高所有中、小型客车加成率10%,大型客车及小轿车仍按现行加成率不变。调整后,中小型客车票价都有一定上浮,但永安-三明、永安-福州这两条热门线路,由于本身客源好且为了继续吸引旅客,票价仍保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