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从来都是正义和公平的象征。面对错综复杂案情,纠缠不清的利益,如何做到依法而断,是对每个法官的考验。永安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范韶勇从事民事审判工作十几年,个人审结案件千余件,他所办的案件无一被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或重大改判。
即使取得了这样的工作业绩,范韶勇仍由衷地感慨,要想当好一个民事审判的法官,需要不懈地努力。
公正无私断案
“我们的权力是谁给的?人民。我们的权力应该为谁而用,当然还是人民。”作为一名党员,一名国家公务员,范韶勇的心中牢记着这句话。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法律的基本准则之一。而弱势群体由于在信息、经济、社会地位等方面处于弱势,他们的合法权益更不容易得到保障。
今年夏天,永安某单位的6位下岗职工作为原告来到了永安市人民法院。单位在与她们解除劳动合同时,同意支付补偿金,但在支付标准上双方有了分歧。按约定,支付的补偿金以职工被解除劳动关系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支付标准,工作期限每满1年补1个月。几位当事人认为,单位支付的补偿金,年限比她们的实际工作年限短,而工资标准是按永安市的最低工资标准操作的,并非她们的实际工资。
接手案件后,范韶勇仔细地阅读了相关材料。经过详细地调查了解,反复地取证,范韶勇以无可争议的证据判决6位下岗女职工胜诉。后来,6位当事人感激范韶勇的秉公审判,送来了印着“劳动者保护神”的锦旗。
兢兢业业好法官
在民事审判庭工作了十几年,范韶勇遇到过各种复杂、疑难的案件,人身损害赔偿、房地产、婚姻问题等等。每次看着当事人焦虑而来,满意而去,范韶勇觉得自己再苦再累都值得。
在民事案件中,双方的矛盾往往比较尖锐,法官要面对来自两方的压力。“只要是一名法官,最起码的职业道德就是有一颗公平公正之心。”范韶勇这样说。他在办案中,总是根据案件事实和客观证据来审理,努力做到不偏不倚,公正裁判。同时,他还结合法律法规,耐心细致地做好当事人的说理解释工作,让胜诉方赢得堂堂正正,让败诉者输得明明白白。
范韶勇说,他完全能理解当事人冲动的心情,特别是当他(她)的利益得不到保障时,因为有的人也许一辈子只来法院打这一次的官司。
1998年,范韶勇在主审原告罗某、邓某诉被告冯某借贷纠纷一案中,被告辩称借款已还清,并拿出他当选市人大代表的代表证给范韶勇看,要求法院依法为人大代表讨个公道。范韶勇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在庭审中紧紧抓住被告是否偿还原告借款、原告是否出具收条给被告的焦点,及时引导双方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进行举证。被告无法提供他已还款的有力证据,为了做到以理服人,范韶勇当庭向他宣传了有关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最后双方达成了分期还款的调解协议。案件虽然以被告败诉为结局,但被告对范韶勇的办案方法十分钦佩。
今年3月底,范韶勇被调到新成立的立案庭速裁法庭。“迟到的公正是不公正”,为了真正体现“公正与效率”,永安市人民法院要求,凡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从立案到审结,要在45天内完成。
审理提速的前提下,还要保证审判结果的公平公正,对法官提出了相当高的要求。为了更合理地利用时间,范韶勇常采取“穿插法”办案,一天传唤几个案件的当事人,并按事先约定的时间,一案接一案地调解,一案接一案地开庭审理。他还充分运用计算机这个现代化工具来提高办案效率,尽量做到当庭调解、当庭制作裁判文书、当庭送达。据统计,今年以来,范韶勇个人审结各类民事案件已达200多件,扣除节假日,平均不到两天就审结1起案件。他的办案数量和质量在全市法院系统名列前茅。
工作时间长,充电学习难免会受到影响。对此,范韶勇有自己的安排。无论多忙,他都会抽时间学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关注最新的业务动态,他笑称这是“磨刀不误砍柴工”。和同事们探讨遇到的问题也是范韶勇的学习方法之一。在办案中遇到吃不准的问题,他总是虚心向专家请教,并经常和同事们一道分析案情,交流看法。
不懈地努力和出色的工作业绩使范韶勇获得了全国“模范法官”、“人民满意好法官”,省“十佳法官”、“优秀青年卫士”、市“劳动模范”等多项荣誉称号。然而范韶勇一再表示,更值得宣传的是他们这个团结协作的办案团体。“司法为民”,当法官的能为老百姓解决问题,能为他们做一点事,才能真正体现出自己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