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晚9点,江西籍打工青年曾某从三明打电话给永安燕南派出所民警林华元:“林警官,我已平安到达三明,谢谢你们……”
当日下午1时,林华元正在所里值班,他看见马路上一推着自行车男子突然晕倒在地,急忙扶他进所休息。这名饥渴难耐的青年吃下民警买来的三大盆面条和四瓶矿泉水后,恢复了元气。
原来这名男子姓曾,24岁,江西赣州人,在漳平打工。因老板拖欠工资并出逃,16日上午,他带上被褥、草席,骑单车从漳平出发,想去三明投靠老乡。由于身无分文,饥寒交迫的他17日到永安后就再也走不动了。于是他想先找点事干挣点生活费再去三明,但找不到,每天只好以河水充饥。20日中午,他终于体力不支晕倒在牺和路上。
小林在证实了曾某的身份后,非常同情,当即掏出50元钱,让他乘班车去三明。
当晚,曾某一到三明找到老乡就向民警报平安。他在电话里说:“我是个穷光蛋,没有办法报答你们,但我永远都会记住你们永安的警察!”
采访后记: “有困难找警察”,但曾某还没有找警察,我们的民警就上去了。也许这对民警来说是常见的小事,但我们的民警知道“群众的利益无小事”。
什么叫“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从这件普通的小事不难找到答案。公安机关如何实现“立警为公、执法为民”,为构建和谐社会保驾护航?其实要的就是这种心系百姓,把群众的安危冷暖记心上的意识。把看似“小事”的事为群众做好了,群众感激是毫无疑问的,更重要的是警民关系密切了,群众信任民警了,警察的良好形象当然也就树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