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大湖镇李坊村49岁的刘兵和50岁的刘光是邻居,同时他们承包的毛竹林都与国家的生态公益林毗邻。最近,他们闹起了矛盾纠纷,就是因为刘光盗伐了公益生态林的阔叶树,因此由群众电话报警,坑边森林派出所民警将刘光抓获,同案犯罗模、罗根闻讯潜逃。
办案民警查清了案件的全过程:5月2日,刘兵同妻子到大溪峰山捡矿石,看到路上堆着一些杂木,还发现山上有两位民工正在溜木头,知道其中一名的是刘光的妻舅(明溪人);4日傍晚刘兵去巡毛竹山,听他们谈话了 准备木头装车,刘兵就对他们说:“不能装车,你们砍下的是生态林,知道这是违法的吗?”;5日凌晨45分,刘兵起床看到一部车进山就尾随其后,车比人行快,当刘兵赶到时,车上已装上5、6根杂木,刘兵义正言词地告诉民工:“不要再装了,我已经报警!” 驾驶员小马见状卸下木头开车就跑。后来,刘光夫妻与刘兵大吵一架,无奈之下刘兵选择了用手机摄下杂木堆放的现场照片,而刘光为了证明自己砍下的木头是烧火煮饭用的,将路边堆放的木头部份劈成柴片。
经大湖林业站工作人员到现场检测,刘光伙同明溪民工罗模、罗根携带油锯、柴刀盗伐李坊村石泉坪山场生态公益林的阔叶树18株,立木材积4.85立方米。
刘光到案后,辩解称:“是生态公益林的杂木影响了我家的毛竹生长,使笋、竹先后枯死,所以我才擅自将竹林周围的杂林砍倒,当做柴火烧。”民警调查证实刘光扉车,就是准备将这些木材卖给加工厂。
民警问刘兵:你为何觉悟这么高,义务守护生态林。他回答:“我承包的毛竹山和这片生态林相接,我有义务保护生态林,同时也可以证明我守法清白”,由此可见,是林改制度促进了这位村民自觉义务保护生态公益林的责任心。
6月16日,刘光被永安市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关押在永安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