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随着永安市燕西街道办事处某村村主任吴某安被永安市公安机关刑事拘留,7日在森林公安分局静坐了一天干扰民警办案的本村43位村民才真相大白:是村主任和村出纳罗某泉违法,盗伐了林木。
6日凌晨4时,永安市森林公安分局接到报警:位于燕西街道某村岩泉坑“黄厝坟”山场的生态林杉木被盗伐200多株(后经测量立木材积30立方米)。办案民警经过排查锁定原山主陈某光有重大嫌疑。民警兵分两路,连夜出击,一路沿路上山寻找证据;一路赶到陈某光家,传唤陈某光,其妻神情紧张说他不在家,民警陈胜钊直奔卧室,听床下有喘气声,掀开床板,在床底的厨柜中找到57岁的陈某光,民警将陈某光带到森林分局突审,陈某光一言不发。2小时后,这个村的村主任和村出纳带领43位村民先后赶到森林分局静坐,要求立即放人。
永安市森林公安分局局长冯永建启动应急预案,要求民警接待好群众;安排治安科科长江仁健带领陈胜钊、冯洪树、林国华、王练兵等民警通过多种渠道收集资料、信息和旁证,拿出证据从快办结此案,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首先陈胜钊、冯洪树掌握了陈某光有关证据,突破了零口供,当晚陈某光被刑事拘留,静坐的群众达不到放人的目的也陆续离开;江科长和林国华通过科技手段摸排到参与盗伐的人员名单,是本村村民陈某、邓某汉、邓某灶、邓某沐、傅某乾等7人,办案民警连夜作战,将他们一一劝到森林分局来投案,他们都交代了盗伐生态林200多株杉木的过程。
村主任吴某安和出纳罗某泉今年在岩泉坑“黄厝坟”山场买了一片林子,看到林子旁原本村村民陈某光1984年种下的杉树已到采伐的树龄,于是动起邪念,通过罗某泉作其岳父陈某光工作,将他10.5亩的杉木买来赚一笔钱。4月下旬,3人商定后,以每米250元买下陈某光的杉木,先付定金5000元给陈某光。同时设计办理好他们买来的那片林子木材采伐许可证,就可以顺手牵羊砍掉陈某光的那片杉木。6月26日,罗某泉联系本村陈某等7人实施了这次盗伐犯罪。
到案后,村主任吴某安对以上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办案问他:“你已经盗伐,还敢带领盗伐者扇动村民来分局干扰我们办案”?这位村主任如实对民警说:“我这样做,一是想瞒天过海,正规办证一片,将连着的陈某光的杉木一起砍,黑木头就变成了合法化;二是想混水摸鱼,发动盗伐者联络村民来干扰民警办案,为自己和他们犯罪解脱。我两次搬石头砸自己的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