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三明中院、永安法院在永安法院举行仪式,热烈欢迎参加“全国法院模范法官”表彰大会的全国模范法官范韶勇载誉归来。
永安法院立案庭院副庭长范韶勇被授予“全国模范法官”称号,这是三明法院系统建院以来获得的个人最高荣誉。范韶勇同志参加审判工作以来,在身患有强直性脊柱炎的情况下,长期带病坚持奋战在审判第一线,坚持公正执法、秉公办案,热情服务,赢得了上级法院及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好评。范韶勇同志目前已累计审结各类民事纠纷1100件,且所办案无一错判、无一矛盾激化。自1996年以来,他每年办案超百件,为三明全区法院办案数量之最,2003年更是审结案件达220件。几年来,他先后荣立个人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各一次,并被授予全省法院系统“人民满意的好法官”、全省“十佳法官”、三明市“劳动模范”、三明市“优秀共产党员”、全国法院系统“人民满意的好法官”、福建省“优秀青年卫士”、三明市“新长征突击手”等各种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