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安火电厂荣获三明市“2001-2005年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
永安火电厂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四五”普法实施以来,该厂从思想认识、组织领导、普法内容、制度建设入手,抓保障、抓创新、抓深化、抓实效,将普法工作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紧密结合起来,与企业党建、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取得了安全生产天数创历史新高、依法维权效果显著、员工队伍法律素质明显提高等良好成效,使企业各项工作逐步走向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为企业的改革、发展与稳定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四五”普法期间,该厂职工队伍稳定,无犯罪案件和劳动争议案件发生,企业从1997年至2004年连续四届获“福建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所属多经企业2001年至2003年依法免税三百余万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均名列集团公司“优秀”等级,综治工作连年获得“永安市先进单位”,连续28年无火灾事故,荣获华电集团公司“四五”普法工作先进单位。
今年是“五五”普法的第一年,永安火电厂在总结好“四五”普法工作经验和成效的基础上,结合上级“五五”普法规划的意见精神,制定了《永安火电厂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全面启动了“五五”普法工作。年初制定下发了《永安火电厂二OO六年普法工作要点》,进一步理顺普法工作流程机制,明确法制宣传重点和对象,坚持法制教育与生产经营相结合,切实做好“五五”普法开局之年的宣传发动工作,为“五五”普法工作的持续深入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