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9月15日,在三明市公安局与三明电业局联合召开的2005年度打击盗窃、电力设施专项行动表彰大会与反窃电“闪电” 专项行动动员大会上,永安供电局保卫部被授予“全市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窃电违法犯罪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永安局是三明局下辖的一个二级局,担负着永安地区和大田的供电任务,所辖供电线路1000余公里(其中送电线路500余公里),电力设施基本分布于高山峻岭之中,电网的安全运行和可靠供电的任务十分繁重,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尤显突出,作为保卫部门是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主要职能部门,积极参与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的侦破工作,积极查处外力损坏电力设施案件。05年至06年上半年共发生外力损坏电力设施案件11件,查处11件,追回损失23000元。
2006年5月8日凌晨0点33分,小陶供电所营业厅防盗报警系统发出警报,永安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警,立即通知小陶派出所民警迅速出警,赶到现场。经勘验,偷盗者首先是砸坏供电所后院的小铁门,后撬开营业厅后窗不锈钢栏杆进入营业厅,此时,营业厅防盗报警系统及时动作,发出警报,偷盗者闻声惊慌而逃,现场未造成财物损失。
2006年6月14目上午8时30分许,亿源工程公司永安送变电分公司施工队报告:在220kv增田变送出工程—110kv安湖线开断连接增田变线路施工中,施工人员范某在#2铁塔上发现,有一嫌疑人匍匐在草地上正在对#2-#3塔之间(档距300米)地上的导线实施盗窃,立即报告施工队长,并进行现场追抓嫌疑人,由于嫌疑人对山地现场较熟,得以逃脱。
局保卫部接报后,立即向大湖公安派出所报告,并组织现场勘验,提取物证。经大湖公安派出所的侦办,于6月15日抓获嫌疑人谢某某。经审查:谢某某在6月14日上午8时许,携带老虎钳窜至#2-#3塔之间草丛中,对正在施工中的高压导线实施盗窃,造成被盗导线两股30米被破坏,价值陆佰壹拾伍元损失的违法事实。大湖公安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决定对谢某某处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同时保卫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贯彻落实《电力法》,动员社会的力量齐抓共管进行综合治理,促进永安市的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更加常态化、系统化、规范化和法制法,确保了国有资产的安全,为企业的持续、稳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