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付车费亮出刀 被处拘留二十天
发布时间:2006/10/16 21:19:54 作者:吴立农 郑承毅 游览人次:4714
只因拒付车费遭到指责,就抽出刀威胁司机。10月14日,黄某因寻衅滋事和非法携带管制刀具被永安市公安局处治安拘留20天。
当天零时30分,黄某酒后打的到汽车站。到站后,司机邢某向他要2元车费,黄某却要求邢某拐到黄山岭饭店。因该饭店地处另一条公交线,黄某未包车,邢某不允,黄某遂拒付车费。遭邢某的指责后,黄某抽出一把长四十公分的刀在方向盘上拍打。邢某不敢吭声,等黄某离开后,赶快报警。永安燕东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将黄某抓获,并找到他逃跑时扔掉的刀具。
黄某承认违法事实,警方遂对其作出上述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