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永安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技术中队受永安市森林公安分局委托,采用整体分离对比的技术手段,对坑边森林派出所查扣的一车木材进行检验,检验结果使两名涉嫌盗伐林木的犯罪嫌疑人心服口服,认罪接受处罚。这也为今后科学侦破盗伐林木案件提供了借鉴。
10月6日中午,永安市森林公安分局接到举报:一辆车牌号为闽G13916的农用车装载一车盗伐的杉木,已行驶到大湖镇冲一村村影剧院旁边上。坑边森林派出所民警迅速地出警,在冲一村影剧院查获这部农用车,抓获2名犯罪犯罪嫌疑人王疆和陈标,发现车上装有杉木179根,木质新鲜,筒口还在冒杉汁,后经测量材积11.14立方米。
为了取证,分管刑侦工作的副局长施义通、坑边森林派出所所长邱鑫德和办案民警蒲木清、信长鸿翻山越岭,车行步行寻找作案现场,走访群众收集信息,发现永林公司所属“碧云堂”山场有一片杉木被盗,现场还丢弃了弯把锯、食品袋和饮料瓶等物品, 2名犯罪嫌疑人到案后拒不交待犯罪事实,声称该车杉木是他们今年7月底在冲一村“木窠峡”山场购买的具备合法手续的木材,使侦查工作陷入了僵局。
永安森林公安分局局长冯永建十分重视这起案件,拿着现场作案工具弯把锯向永安市公安局政委黄应财汇报并请求刑侦大队协助联合破案。刑侦大队副大队长、科学技术中队队长、物证鉴定工程师林学心根据自己多年侦破杀人分尸案的丰富经验,提出一个科学的设想:森林公安也可以采取整体分离对比接合的科学手段来侦破盗伐林木案件。
11月2日,林学心副大队长带领永安公安局刑警大队技术中队副中队长万毅前往坑边森林派出所,从那车杉木中截取了24个特征突出的树杆锯成断面一一编号,然后爬山涉水带到“碧云堂”山场的作案现场,与被盗伐的树头接合对应,经过一天的搬上搬下,奇迹出现了:1-9编号的树头树杆(如图编号5所示)全部对接成功,充分反映了所提取的嫌疑检材与现场遗留的被盗伐树根二者同属于杉木,直径大小相等,树杆截面与树根断头截面的具体形态、年轮、外径形状、锯断面、树节、树皮、腐孔及开裂亦相一致,而且现有的特征形状、方位、布局均相吻合。这就认定了闽G13916号农用车装载的杉木就是“碧云堂”山场被盗的杉木截筒成179根,并出具鉴定书。日前,王疆和陈标已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