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永安市青水乡罗溪村47岁的村民上官克因烧田间稻草引起森林火灾被永安市森林民警抓进看守所实行刑事拘留。上官克十分后悔自己的过失,民警们将他这个案件拿来警示村民。
12日下午4时30分,上官克在青水乡罗溪村自家农田用打火机点火,燃烧废弃在田里的稻草。10分钟后,一股旋风突然将火苗带到7米外的“新开垅”山场,点燃了生长在那里十分茂密的茅草和树木,火越烧越旺。尽管上官克报告村支书、组织过路村民救火,已压不住火势。17时,村、林业站、乡先后报警。
永安市人民政府、林业局、青水乡人民政府,林业站组织近百人科学灭火,森林公安分局局长冯永建带领治安科副科长陈胜钊、民警裴用川等人火速赶往火灾地点。大家经过4个半小时的扑火奋战,火灾于晚9时扑灭。后经林业部门检量,过火面积75亩,其中有杉木、松木的林地57亩,烧毁林木约300立方米。
失火嫌疑人上官克当晚11时被带到森林公安分局审理,到案后的上官克对自己未经林业部门审批野外用火,私自烧稻草引起森林火灾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办案民警陈胜钊问上官克:“你知道野外用火是要经过林业部门批准吗?”他回答:“知道,我看过你们的宣传单,也听过槐南森林派出所民警入户说过的口头宣传。”陈胜钊又问:“你知道不知道擅自野外用火引起的森林火灾是要负法律责任的?”上官克回答:“知道是违法,就是没有当一回事,总认为用火时自己小心些,用火地点离开山场远些,就不会出事。以往我们农民都是这么烧草开荒的,都没有出过事,何况审批用火麻烦多。这次我烧稻草还特别小心,选择无风日,接近傍晚的时辰,稻草还没那么干,烧起来火也不会太旺,考量周全才点的火,就没有预测到火一点风就来,一团火随风飞到山场,一处着火,四周蔓延,风助火势,烧的很快,真吓人。这次失火给国家造成这么大的损失,我愿意接受法律的处置,你们可以把我的教训拿去告诫村民:不要把防火护林的宣传当耳旁风,我行我素,心存侥幸,害人也害已。”
办结此案,两民警深感上官克上述悔过的表白和这种麻痹侥幸的思想,在偏辟的农村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于是他们向局长冯永建汇报。第二天,冯局长召开了科、所、队长会议,指出当前正值深秋,空气十分干燥,如不纠正个别村民的这种麻痹侥幸的思想心理,还让他们擅自野外用火,事必再次酿成火灾,后果不堪设想。为了达到护林防火的目的,冯局长要求全体森林民警以这次火灾为典型案例,深入辖区各乡镇、街道、村庄及林区单位再做防火宣传教育,用这个案例警示大家。同时冯局长为村民们提供一条致富信息:稻草烧掉太浪费,用来制作沼气烧水煮饭,省工省钱又省柴还能清洁环境;利用后的稻草酿成沼渣肥力更大,更有利农作物的生长,这也是一条防止盗伐和防火措施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