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火电厂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
发布时间:2006/11/21 10:59:16 作者:黄培林 游览人次:2760
根据永安市总工会、中共永安市委宣传部等部门下发的《关于深入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的通知》精神,作为永安市第一批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单位的永安火电厂,积极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
在活动中,他们具体的做法:一是广泛宣传,通过厂报、广播、闭路电路、厂内办公网、专栏等各种宣传工具,广泛宣传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宣传《劳动法》、《工会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努力营造有利于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的良好氛围,形成“协商共谋、机制共建、效益共享”的局面。二是积极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建立完善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集体合同的签订做到协商充分,由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加强集体合同的中期管理,做到程序规范、履行到位。三是劳动用工行为规范,建立劳动合同制度,依法与本企业全体职工(包括临时工)签订劳动合同;按照有关规定依法足额支付职工工资、加班费等,认真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四是进一步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主要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决议实行票决制,坚持厂务公开,落实好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五是依法按时足额为职工缴纳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年金等。六是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关心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七是积极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努力提高职工的文化和技能素质。八是以宏扬企业文化为主线,积极开展各种有益的文娱活动,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九是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工作制度完善;建立思想政治预警系统,开办思想政治预警系统网页,及时了解职工思想动态,化解各种矛盾于萌芽之中。
通过创建活动,推动企业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促进企业规范用工行为,依法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完善经营管理,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教育职工更加爱岗敬业,共同建设和谐企业,在企业建立起协调劳动关系的长效机制。努力营造和谐、稳定、开明、团结,企业重视党建、思想政治工作,依法诚信经营,内部管理规范,形成企业关爱员工、员工回报企业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