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永安市燕西街道罗岩村35岁的村民邓某林因2005年4-6月间越界盗伐生态林木560株,立木材积101.5立方米,被永安市森林公安分局刑事拘留,这起大的盗伐林木案是查处另一起盗伐林木案中牵出来的。
细查 牵出大案
今年7月,永安森林公安分局治安科查处一起村主任盗伐林木案件(7月14日《三明日报》以《自己盗伐木头,煽动村民静坐》为题报道过),治安科办案民警陈胜钊、林国华、冯洪树到现场勘查核实树头、面积、材积时,发观相邻的山场也有大量杉木被盗伐,伐后种上杉苗,被砍树头生长出杉木丛,足有一人高,预测这批杉木被砍时间约1年左右。办案民警请来林业有关人员到场勘查,点数被砍杉木556株、杂木4株,预测材积100多立方米。
入户 锁定嫌疑
办案民警林国华、王炼斌、裴用川入户调查,了解到这片杉木是现已去世多年的罗岩村岩泉坑自然村村民老邓80年代种下的,后被划为生态林,属禁止禁止砍伐范围。相邻的两片林木是老邓的小儿子邓某林的自留山,去年邓某林已办理了木材采伐许可证,木头已砍伐,林业部门也证明这一情况,因此邓某林对盗伐560株林木有重大嫌疑。
8月围绕这一嫌疑,永安市森林公安分局治安科的民警们爬山越岭走访村民、加工厂调查取证,经过一个月的工作,终于找到盗伐这批木头的油锯手、装卸车人、运输司机等证人,各方傍证都证实了邓某林就是盗伐岩泉坑山场556株杉木、4株杂木的犯罪嫌疑人,此时单身一人的邓某林早已到外地打工,与其兄弟、亲人失去联系。
联手 逃犯落网
没有找到邓某林,此案无法告破。8月23日,永安市森林公安分局将邓某林列为上网刑拘在逃犯,要求兄弟省、市(县)公安机关协助追逃。3个月后这项措施收到效果:11月21日12时,厦门火车站派出所民警林志海值勤时发现一男子形迹可疑,即对他进行盘查,将他的身份证号码经网络比对,查出该男子就是永安市森林公安分局上网通缉的盗伐林木刑拘在逃犯邓某林。在厦门警方的初审中,邓某林对自己在永安盗伐林木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22日厦门警方通知永安森林公安分局将邓某林带回永安审理。
破案 法盲自白
经办案民警林国华、陈振达突审,邓某林交代“2004年11月,我到林业站办理了两片自留山的林木采伐许可证,当年年底将木头砍下,装了12板车拉到岩泉坑坑口堆放,因修村道无法运出,就拖到2005年的4月,当时母亲正在生病无钱医治,我就想将自留山旁的那片父亲生前种下后为生态林的杉木砍下与先前砍下有证的木头混合出售,为了混水摸鱼,我拿采伐许可证给村民看,去年4-6月雇村民帮我砍、装、运,花了15天时间用坊边的六轮农用车载到永安贮木场附近,以每米410-510元不等价格卖给40岁的安徽籍马姓木材老板,现金收款68000元。”
办案民警问邓某林:“你是怎样混合出售这些盗伐杉木的?”邓某林回答说:“每次装车,我都有请检尺员开单,检尺员走后,我又装上两车,同有单的车同行,有单的车在前引路,后二车往往可避免检查。”民警又问邓某林:“你知不知道这样做是违法的,为何不回来投案自首?”他回答:“我知道没有办理采伐许可证是违法的,但我砍的杉木是我父亲生前种下的,砍后又补种了树苗,木头卖了为母亲治病,兄弟们也没意见。有这两点理由,我认为查到事也不大,所以砍了卖掉逍遥自在到外地打工去,否则我也不会拿身份证给厦门的民警看,更没想到你们会上网通辑来抓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