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天刚亮,23岁的永安市青水乡村民邢某标就踏着霜冻从30里外的青水乡丰田村来到永安市公安局天宝岩森林派出所投案,坦白交待他两年前因受蒙蔽扶抬一段红豆杉,被列为盗伐红豆杉团伙成员,潜逃到上海一年,三次接到亲人的电话转告办案民警劝他来投案。
刑某标,1983年出生,从小过继给叔公做儿子,身体瘦小,叔公去世后,没人指点他干活,平日靠打零工维持生活。
2004年底的一天,邢某标接到熊某的电话,要他到青水乡丰田村东山山场帮忙干活,到现场后邢某标才看到他们已砍倒一株南方红豆杉树(后经检量地径62厘米,立木材积1.9立方米)。邢某标知道砍红豆杉是违法行为,但碍于面子又不敢走掉,于是借口称这段红豆杉木头太重,自己没有力气抬不动,熊某就叫他帮忙扶抬下山,邢某标做了。3天后,熊某又叫邢某标上山帮忙,邢某标以喝酒醉为名拒绝了。
2005年11月,这起盗伐红杉案件被侦破,邢某标也被牵了进去,永安市检察院批准逮捕他,邢某标闻讯潜逃到上海,幼稚地认为:“我扶一段红豆杉木头,又没拿他们的工资,第二次还拒绝去,怎么算犯法?我想躲这阵风头回来就没事。”但到上海后,怕暴露身份不敢进厂做工,只是东躲西藏,帮人卖点小商品为生。办案民警刘维华、高先辉下乡入户走访村民时,了解到这一情况,就利用三个星期日到丰田村进行普法教育,还针对邢某标的所作所为与有关法律条文对号入座来讲解,再通过他的亲人转告给邢某标,邢某标理解了。在电话中回答亲人说:“虽然我是受蒙蔽才参与扶抬一段红豆杉的,可一株生长了几百年的国家重点保护树种南方红豆杉却也永远消失了,我参与违法事实已形成。民警找我,处罚我是应该的,跑也不是办法,不如主动回去投案。”于是邢某标12月18日从上海返回永安。20日永安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根据邢某标的违法事实和主动投案情节报永安市公安局批准将逮捕强制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等待法律对他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