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工商[2004]01号
各企业、个体工商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国家工商总局《企业年度检验办法》和三明市工商局明工商企[2003]214号《关于做好2003年度企业年检、个体工商户验照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将我市2003度企业年检和个体工商户验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验照范围:2003年12月31日前在永安市工商局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内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及分支机构和个体工商户。
二、企业年检需提交的材料:
1、年检报告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合伙企业营业执照》、《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正、副本;
3、企业2003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分支机构只报损益表);
4、国有企业提交2003年度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
5、2002年7月1日至2003年6月30日期间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他企业法人要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财务年度审计报告;
6、资产评估机构、验资审计机构、咨询代理机构、招标监理机构要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财务年度审计报告;
7、依据法律法规需办理前置审批的企业,应提交有效批准证书、许可证或资格认定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8、凡从事经纪活动的企业,申报年检时应提交经纪人资格年检资料;
9、外地驻永安的企业,必须提交举办单位经2002年度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由举办单位盖章有效;
10、已办理企业数字(CA)安全证书的发票复印件。
三、年检时间:2004年1月10日至4月30日止,企业应于3月15日前将年检材料报送原登记管理机关;年检顺序:企业向所在地工商分局(所)领取年检报告书→如实填报→到所在地工商分局(所)初审→市行政服务中心工商办事处受理并传递注册科审核→年检合格→市行政服务中心工商办事处发回年检资料。
四、按国家工商总局《企业年度检验办法》规定,登记机关将通过年检企业,分为两种类别:A级为遵守工商行政管理法规情况良好的;B级为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规行为的,B级企业在下一年度不得办理增设分支机构和增加经营范围的变更登记,不得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五、试行免检制度,根据明工商企[2003]177号通知的有关精神,对无不良记录、信用良好的下列企业,由企业提出申请,当地工商分局(所)推荐,市工商局批准,可免于年检审查:
1、被市政府列为重点扶持的“四个一批”私营企业;
2、被评为“守合同、重信用”的企业;
3、获国家驰名商标和中国名牌产品、福建省著名商标称号和福建省名牌产品的企业;
4、被评为“纳税大户”、“出口创汇大户”、有行业示范作用及被市政府授予荣誉称号的企业。
对符合前款规定的企业,在年检时免予实质性审查,免提交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六、试行企业网上年检服务办法。为简化手续,提高工作效率,今年企业可通过福建工商红盾
http://www.fjaic.gov.cn/)进行网上年检申报初审服务,具体办法如下:
1、申报网上年检初审服务的对象为在我局登记注册并已领取福建省数字安全证书的各类企业;
2、企业应熟知年检须知的有关内容和要求,并根据“年检报告书”的内容将相关数字和需提供材料输入电脑,并从网上发送至登记机关;
3、登记机关在年检期间指定专人查看信息并进行初审,有存在问题的,从网上通知企业补充相关材料,基本合格的,从网上通知企业到登记机关办理年检手续;
4、企业可根据自身的经济性质,从网上下载“年检报告书”、“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下载的纸质材料均应A4纸),并按要求填写、盖章,备好所需的材料,到登记机关办理年检。
七、加强个体工商户验照管理。根据明工商企[2003]129号通知精神,针对往年个体验照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今年决定改进个体工商户验照管理及个体工商户验照登记表式,各工商所(分局)按片区由巡查人员在1月10日至3月30日进行验照并填写《个体工商户验照登记表》,对符合经营条件的由巡查人员签署意见并按规定贴花。《个体工商户验照登记表》经所(分局)负责人签字后及时归档。
八、几点注意事项
1、年检时间、区域划分。为保证年检工作有序、高效地进行,现将各工商所(分局)辖区企业年检时间划分如下:1月10日—2月15日为机动年检时间;2月16日—2月20日受理燕江分局企业年检;2月23日—2月27日受理新桥分局企业年检;3月1日—3月5日受理新安分局企业年检;3月8日—3月12日受理小陶分局企业年检;3月15日—3月19日受理坑边、安砂工商所企业年检;3月22日—3月26日受理西洋、青水工商所企业年检。
2、前年以来由省政府委托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的企业数字安全(CA)证书至今尚未办理的企业,在今年年检时应予补办。
3、对逾期年检的企业,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处罚统一由局注册管理科负责。
4、企业年检费每户50元,个体工商户验照费每户2元。
5、本文件及相关资料可到我局主页"永安工商红盾信息网"
http://www.yaaic.gov.cn)查询。
二○○四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