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2月30日上午,当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市卫生局局长沈萌将新农合补偿金30175元送到槐南乡大龙蓬村刚从医院出院回家的村民罗新香手上时,她激动地说:“我没有想到只交了20元钱,却给我这么多的补偿,我非常感谢党的好政策,如果没有合作医疗,我家经济将会更困难”。
罗新香,女,1954年出生,2006年11月因患主动脉瘤在省协和医院住院,20多天共付出住院费用近12万元,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按规定给予30175元基金补偿,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她一家因病带来的沉重经济负担,解决了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的问题。
永安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是从2005年7月1日起正式投入运行,2005年度(2005年7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参合农民137639人,参合率为78.78%。2006年度(2006年6月30日至12月30日)参合农民144243人,参合率为83.42%。截止2006年11月底2006年度全市有2544人次参合农民因病住院得到了合作医疗基金的补偿,补偿2026712元,人均补偿797元,受益率25.12%,范围内医药费补偿率30.4%,其中大病补助22人次,补助金额157667元。
经过一年半的运作,我市新农合的各项政策得到不断的补充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深受广大农民的欢迎,广大基层干部反映:现在报销方便了,农民也已经得到了实惠,今年的钱(指2006年度农民个人应缴纳的合作医疗基金)好收了,工作量也减少了一半,只要加大宣传,明年的钱会更好收。广大农民高兴地说“合作医疗缴了20元,买个放心和安心。
永安市卫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