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华电福建永安火电厂发出通知,决定2007年在全厂范围内开展创建“平安单位(公司)”、“平安班组”活动。
据介绍,该厂将通过开展创建“平安单位(公司)”、“平安班组”活动,全面落实上级综治机关关于加强企业内部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构建和谐企业,创造良好的内部治安环境的要求。全面推进企业社会治安群防群治工作建设,形成企业的治安人人管,综合治理综合抓的良好局面。
年终,该厂将进行一次检查考核,对考评不合格的单位、班组,和发生重大刑事、治安案件以及职工违法犯罪的单位班组,给予治安一票否决。对年度考评分得分在85分以上的单位及班组,授予创建“平安单位”、“平安班组”合格单位、班组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