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永安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对无视法律的曹远镇富溪源村村民,盗伐林木嫌疑人何泽执行逮捕,他的家人不理解,3人犯罪唯独他被逮捕,就认为办案民警执法不公,这是怎么回事?
2006年1月16日,有人报警称:永林集团福溪采育场“过水洋”山场的杉木已被人盗伐。坑边森林派出所民警经过调查取证,查实这片杉木是富溪源村村民何泽、李彬、李新等3人盗伐,随后曹远林业站核对被盗伐杉木共143株,立木蓄积16.5立方米。9月5日,何泽等3人因盗伐林木罪被永安公安机关刑事拘留;9月13日,何泽等3名犯罪嫌疑人在富溪源村村干部的陪同下到永安市森林分局刑警队投案自首;9月19日,永安森林分局根据作案情节和自首表现上报永安市公安局对他们的强制措施由刑事拘留变更为取保候审,并当场向他们宣读取保候审的有关规定。
取保候审期间,李彬按照取保候审的有关规定及时听从民警的传讯,依法来退赃,主动接受帮教,定期汇报思想动态;而何泽外出不请假,执法人员多次通知他到案不来,依法退赃钱不上缴等违反取保侯审的有关规定。2月5日,永安市公安局森林分局依法对践踏法律的盗伐犯罪嫌疑人何泽执行逮捕,送到永安看守所过春节,这时何泽才为自己无视法律而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