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清流县龙津镇城东村95号村民郑良德感到今年春节过得温暖和谐。因为从警半年的儿子回家过年,并向他述职,使他放心、理解、支持孩子从事的森林公安事业。
1978年出生的郑雪华,大学毕业后原在清流县一水电站工作,职业让人羡慕,离家又近,父母已经非常满意了。可他为了穿上一身警服,不顾父母的反对,连续报考森林公安公务员3次,终于在2006年6月如愿以偿。
由于志向和父母的意见不统一,加上工作繁忙,沟通少,连电话都少打回家,两代人不可避免产生隔阂。郑雪华心里明白,务农的父母培养自己不容易,他们是爱儿子的,不外乎担心两个问题:一是专业不对口,怕儿子干不好森林公安工作,二是森林公安工作经常在野外,怕有危险性。
今年春节,正值阴雨绵绵,林区治安案件明显下降,森林火险降低,有利于森林公安安排民警回家看看,郑雪华就利用难得的机会,回家跟父母好好谈谈。
一回到家,他就拿出自己的警务日记、学习笔记交给父母,然后与父母聊起他半年的工作:永安森林分局领导首先安排他在办公室整理和装订档案,让他熟悉各类案件从报案到处置的全过程,还给他购买了业务书籍,让他掌握森林公安业务的理论知识。一个月后,安排他到小陶森林派出所,所长黄军华安排内勤民警陈新潮帮助他熟悉内勤工作,与有丰富经验的民警黄传伟结为搭档,手把手地教他办案,半年来侦破森林刑事案件2起、林业行政案件18起,从而增长了办案和办事才干。听完儿子的汇报,看完儿子的警务日记和学习笔记,里面记录着儿子为了尽快熟习内勤业务,多次利用休息时间从50公里外的小陶镇到西洋森林派出所向分局最好的内勤陈成碧请教电脑储存资料、上网发布信息,父母还是半信半疑,又给小陶森林派出所民警打电话,这才使他们放心,打消儿子不会办案的疑虑。
郑良德又向儿子提出问题:“你们在野外办案,会有危险性吗?”郑雪华拿出与民警陈新潮、黄传伟办案的一个案例:父亲被蛇咬,欠下巨债,两儿子没手艺,上山盗伐林木来还债,被抓后羁押在永安看守所,民警发现其中一人未满18周岁,就主动为其办理取保候审法律手续,还多次上门帮教,这样人性化的处置,群众怎么会不理解呢?郑雪华告诉父母:“半年的工作实践使我懂得一个道理:只要民警执法公正,群众是支持的,有群众做后盾,怎么会有危险性?”郑雪华又拿出一个个事例,一步步和父母交谈沟通,为了让父母放心,郑雪华早已把通讯员老廖编写永安森林公安有关上报文章拿给父亲看,郑良德才感到儿子正在成熟,逐步适应新的工作,也就放心让他走远去闯。
郑雪华对事业的执着和吃苦精神,让56岁的老农郑良德特别高兴,从而转变了把儿子留在身边养老的思想观念。正月初四儿子又要去上班了。郑良德想起除夕儿子回来那天,穿着一身刚发下来的警服,他就叫儿子穿上警服,建议家人围着儿子照了张全家福,表示全家人鼓励儿子干好森林公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