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湖镇“三项措施”关注民生着力构建和谐大湖
发布时间:2007/3/16 15:41:45 作者:大湖镇 刘文墨 游览人次:4159
在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过程中,大湖镇把解决群众生产生活最根本最现实的民生问题作为工作重点内容,采取三项措施认真落实,为构建和谐大湖打下了良好基础。
一是建立完善困难群众社会救助体系。(1)着力解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问题,完善农村五保、低保制度,2007年镇财政新增预算16万元,用于五保、低保专项支出,实现全镇123户农村五保、低保户应保尽保,解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问题;(2)继续推进落实农村合作医疗制度。2006年全镇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达81.2%,今年将继续通过全面推动农村合作医疗,逐步解决农村群众看不起病的老大难问题。
二是大力实施就业再就业工程。镇党委始终把扩大就业再就业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着力解决失业人员和农村富余人员就业再就业问题。(1)加强技能培训。镇党委将每年培训近千名失业人员和农村富余人员,并落实专款进行培训。2006年,共开展技工培训1200多人次。(2)搭建就业再就业平台。在掌握全镇各企业岗位空缺情况的基础上,积极为发展壮大镇内企业服务,多次组织召开招聘会,积极向辖区内企业推荐输送合适人员,实现下岗人员就业再就业。(3)积极引进劳动密集型企业,并组织农民有序劳务输出。镇党委、政府积极引进一批劳动密集型企业,扩大农民就业范围,并探索出一条规范管理农民工劳务输出的路子,组织农民有序外出务工,增加农民收入,使农民真正得到实惠。
三是加快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步伐。针对农村基础设施相对薄弱,不能满足农村经济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需要的实际问题,镇党委将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步伐。2006年先后投资750万元修建水泥路15公里,投资410万元兴建自来水厂,解决人民群众的饮水问题。今年将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卫生、交通设施、居民用水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使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得到了明显改善,促进了全镇经济社会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