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湖镇深入贯彻胡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三措并举力促和谐乡村建设
发布时间:2007/4/3 14:50:38 作者:大湖镇 刘文墨 游览人次:2637
一是普治结合造和谐。以开展法律知识进农家等活动为抓手,围绕青少年、农民等重点对象,突出维稳方面的法律宣传;以创建“民主法治村”活动为载体,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二是调处纠纷促和谐。开展人民调解示范活动,抓好基层调解组织、制度、工作、场所、经费、报酬“六落实”,实现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96%以上,平安村居97%以上。三是法律帮助护和谐。开展法律服务“三进”活动,通过镇司法所、村调解员,为农民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及时提供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