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大湖中心小学荣获福建省“文明学校”称号
发布时间:2007/4/5 14:25:24 作者:魏兴谷 魏长善 游览人次:6437
近日,捷报传来,大湖中心小学荣获福建省“文明学校”称号。这是迄今为止永安市农村中小学中唯一获此殊荣的学校。3月21日,永安市委文明办副主任吴文广、赖世禹在大湖镇党委副书记黎明文的陪同下,来到大湖中心小学,将奖牌授给了学校,并对学校今后工作进行了指导,全校师生为之欢欣鼓舞。
几年来,大湖中心小学以“创良好工作业绩,办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牢固树立德育为先、育人为本的思想,坚持“以人为本,发展为先,知行统一”的办学理念和“依法治校,民主建校,质量立校,科研兴校”的管理方略,大力弘扬“团结、诚实、勤奋、进取”的优良校风,充分发挥福建石林人文景观的地理优势,以“小导游之家”活动为载体,形成“爱乡爱校”教育特色;以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为平台,形成教科研特色;以培养学生健全人格、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宗旨,形成心理健康教育特色;以公民道德“三牵手”活动为抓手,形成家长学校办学特色;以培养学生的艺术特长、陶冶学生的艺术情操为切入点,营造“健康、文明、向上、高雅”的校园文化氛围,形成校园文化传统特色。该校先后荣获福建省“农村示范学校”、福建省“五无”学校、三明市“文明学校”、三明市“优秀家长学校”、三明市“先进教工之家”等荣誉,连续五年被中共永安市委、市政府授予“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创建”工作凸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