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永安市人民政府授予华电福建永安火电厂“2006年度实施市长环保目标责任制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2006年该厂实施了山谷灰库增容重复利用工程,工程于当年3月动工,10月完工并投入试运行。该工程完工后,每年可消化山谷灰库的粉煤灰约10万吨,不仅能使山谷灰库中的粉煤灰变废为宝,同时有效的延长灰库使用寿命。该项目为构建永安市一流人居环境,加快海峡西岸区域中心城市建设做出新的贡献,得到当地政府和环保部门的好评。
据了解,长期以来永安火电厂一直高度重视环保工作,该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建立完善厂内环境保护组织体系、技术保障体系,实行环境保护工作分级领导责任制,层层抓落实,确保环境保护工作有效开展。该厂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定期召开环保技术监督专题会,对环境保护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寻找影响因素,制定相应的对策,并闭环落实。该厂的环境监测站实行走动式管理,把环境监督的重点放在现场,通过考核、曝光违反环境管理制度的行为,促进员工提高环保意识,真正做到“保护环境、人人有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