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各县(市、区)人事局、科技局、科协,各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市直有关单位人秘科(办公室),在明中央、省属有关企事业单位人事处(科),各大(中)专院校:
为大力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和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推动青年科技人才脱颖而出,培养充实学术和技术带头人队伍,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六届三明青年科技奖推荐与评选工作。现将开展第六届“三明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六届三明青年科技奖评选范围、标准、推荐办法等按中共三明市委组织部、三明市人事局、三明市科学技术局、三明市科学技术协会联合制定的《三明青年科技奖条例》规定实施。
二、本届三明青年科技奖推荐对象应为l967年5月1日后出生的我市青年科技工作者。
三、推荐上报材料应具备以下内容:
1.推荐表(附件2)。
2. 三明青年科技奖候选人简表 (附件3),由候选人填写,其中完成成果(论文)应写明本人为第几完成人(作者),并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3.有代表性的成果(不超过3项)及有关证明材料,著作附样书1本。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做出的为主,被推荐人均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并附有关部门的正式鉴定书及获奖排名名次等材料,获奖证书与申报的成果应一致。论文应注明发表的刊物名称、时间、刊期、被引用情况等。取得经济效益的,要有实事求是的证明材料,并加盖有关单位财务章。
4.先进事迹材料1份(1000字以内),并加盖所在单位印章。
5.以上材料(除著作样书外)复印件3份。
各推荐单位应对推荐对象的申报材料严格审核,并请于2007年6月25日前将推荐对象的有关材料报送三明青年科技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三明青年科技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三明市新市中路395号 三明市科协学会部 邮政编码:365001 电话:8591967 8516543
附件:1.三明青年科技奖条例
2.三明青年科技奖推荐表
3.三明青年科技奖推荐对象简况表
二○○七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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