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沙县青山镇某公司职工徐某怎么也没想到,从连城购买二尊红豆杉佛像自用,会被永安市公安局立为刑事案件,徐某才知道购买、运输红豆杉成品就涉嫌买卖、运输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
上月永安市公安局开展“打现行、破积案、压发案、严管防”集中统一行动。6月27日,森林公安民警郑志明、黄国荣、阙礼东、陈辉在坂尾卡点执勤,晚上10时检查到一部五十铃皮卡车,从车上查出2尊用毛毯包裹着的红豆杉佛像:关公像高1.3米、观音像高1.5米。司机徐某交代:是他当日以6000元从连城县文享乡某市场购买来的,想运往沙县自家厅堂上摆设。徐某拿不出任何合法手续和证件,皮卡车和佛像被森林民警扣到派出所立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