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湖镇:重拳出击整治非法用工
发布时间:2007/7/13 17:57:58 作者:杨 帅 游览人次:2936
7月12日,大湖镇公安派出所、劳动保障事务所、工会三部门联合开展整治非法用工专项活动,突击检查了砖厂、采石场和小矿山等14个单位。检查过程中,要求所有用工单位都要达到八项标准:一是必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营业执照;二是外来务工人员全部由公安机关进行登记,核发《暂住证》;三是用工单位必须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用工备案登记、签订劳动合同;四是对劳动者不得打骂体罚,强迫劳动,超时加班,限制人身自由;五是必须为劳动者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和提供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六是不得使用童工、未成年工;七是工资支付要公开、透明,坚持按月足额发放给劳动者本人;八是必须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活动中,共登记外来务工人员253人,促使未签订劳动合同的86名外来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并对未和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13家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
此次专项整治活动,旨在维护广大农民工和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安定稳定,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