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从四方面激励项目工作
发布时间:2004/2/27 作者:陈扬明 游览人次:5474
(1)修订、完善《永安市贡献奖励基金管理办法》,进一步激发各方面招商引资、争取资金、发展企业的积极性;(2)实行税收分成。对乡镇新办的利用本市辖区内的煤、石灰石等矿产资源和水力资源的资源型工业企业,投产后产生的增值税、所得税地方实得财力,采取一事一议的方法确定税收分成比例,促进市乡两级形成抓项目的合力;(3)鼓励边远乡镇到近郊借地办企业。其税收分成由边远乡镇和近郊乡镇协商解决,使边远乡镇与近郊乡镇共同发展;(4)推出重奖项目。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推出若干重大项目,对参与项目工作并有突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予以重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