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某采育场工区护林员王某,今年24岁,从某保安学校毕业后,从事护林员工作才5个月,因结婚做家俱需用杉木材,就雇他人盗伐村民自留山杉木,经检量原木材积6立方米,10月31日王某被永安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10月29日16时,永安市公安局槐南森林派出所民警陈江接到报警,青水乡青水村七十甲山场杉木被盗伐。
森林民警江盛华、陈江连夜出警,调查了解到:10月27日某采育场护林员王某雇请在工区做茶叶生意的村民王秋召集当地村民陈五、郑进等人,当日砍下村民老钟自留山上杉原木6立方米,为掩人耳目,王某将该工区检验员的号锤偷来,叫王秋打在被盗伐杉木的筒口上,想蒙混过关,木头装在车上后却陷在路中,被发现后,在森林民警的多方动员下,王某于10月31日到槐南森林派出所主动投案,对以上犯罪事实供认不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