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下午,永安市人大常委会、永安市法院在永安供电局九楼会议室召开了“学习贯彻《物权法》”座谈会。永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爱荣、永安市法院院长杨泽民、永安市法院副院长林芬华、永安供电局党委副书记李岩平以及来自永安政法机关、行政机关、乡政府、金融机构等单位40多人参加了此次座谈会,座谈会由永安市法院两位民庭庭长陈云、范韶勇主讲。
两位庭长从《物权法》的立法背景、起草特点入手,详细讲解了《物权法》的调整范围,通过生动的案例,解释了《物权法》的三大作用:定分止争、物尽其用、有恒产者有恒心;分析了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即平等保护、物权法定;同时还重点讲解了征收和征用、业主的使用权、如何区分建筑物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等一系列与每个人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制度、规则,讲解了《物权法》与《担保法》的区别。
随后,土地局、建设局、林业局、燕西街道、安砂镇、大湖镇、曹远镇、供电局等单位谈了各自对《物权法》认识,并结合自身的实际与两位庭长交换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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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召开“学习贯彻《物权法》”座谈会 |
《物权法》就供电企业来说,也是与其息息相关的。原来的拒绝电费或者拖欠电费的用户,供电企业可以通过《物权法》中最高额抵押和浮动抵押制度找到方法实现对应收电费的追缴。
最后,永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爱荣对永安市各部门、企业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物权法的重要意义;二是要全面准确地学习宣传物权法,增强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加强领导,扎扎实实地开展物权法学习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