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永安市人民法院判决雇请民工顺手牵羊盗伐林木的被告、永安市燕北街道村民黄某安拘役6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盗伐林木的被告邓某友拘役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追缴邓某友非法所得800元。
2004年,黄某安买一片山场,在办证采伐作业快结束时,他利用周边村民在家过中秋节,山上少人的空隙雇请贵州民工邓某友等人将生产伐区相邻的益口村“河长坑”山场的杉木盗砍(后检量立木蓄积8.3立方米),盗伐行为被人发现后,砍伐的民工害怕坐牢,全部潜逃,造成民警无法告破成了积案。几年来办案民警要求群众配合侦破此案。
今年9月中旬,永安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治安科接到群众一条信息:黄某安当年雇用的民工现在在槐南乡打工。9月19日,冯洪树等民警以伐区老板的身份到槐南乡招收工人,很顺利地找到了这帮民工其中抱括邓某友,民警冯洪树亮出警察身份,邓某友交代的问题和后来传唤的黄某安坦白违法犯罪的事实是相一致的。9月20日,盗伐林木嫌疑人黄某安、邓某友被永安市公安局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