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近日从加强行风建设、效能建设入手,推出了在年检工作中必须做到“八要八不准”,具体为:
一是要做到热情服务,不准出现推萎、扯皮及“四难”现象;二是要做好一次性告知,避免企业多跑冤枉路,不准出现“挤牙膏”现象;三是要做到公正廉洁,不准利用年检之机,出现吃、拿、卡、要的现象;四是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不准对企业出现刁难或乱罚款的现象;五是要做到不徇私情,不准出现验人情照,办人情事的现象;六是要做到严格核审,不准出现对违规、违法经营行为熟视无睹、敷衍了事的现象;七是要做到按章办事,不准出现利用年检巧立名目乱收费、重复收费或代收代扣有关收费的现象;八是要通过年检建立起企业的诚信分类制度,不准给有不良记录及违章企业开方便之门。
为此,永安市工商局领导表示,对在年检工作中:出现有上述不良行为的,将分别给予效能告诫,行政处分直至待岗处理,同时欢迎广大群众予以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