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小陶镇一村民挖陈旧红豆杉树头和树根卖给他人,被永安市人民法院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肆仟元。12月13日,永安市公安局小陶森林派出所内勤民警郑雪华把此案编写成资料,拿到他管辖的林区去警示教育告诫,陈旧红豆杉也动不得。
11月26日,永安市人民检察院以刘昌犯有非法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向本永安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06年1月,被告人刘昌携带山锄到小陶镇吴地村“下土楼”毛竹山场挖了四个陈旧红豆杉树头,又在附近“高壁塘”山场小河边挖了四段陈旧红豆杉树根,而后用摩托车运到村口路边的笋厂处存放。同年10月9日,刘昌将上述树头、树根以800元的价格出售给连城县莲峰镇的吴其英,吴其英的运输途中被公安机关查获,吴其英已判刑。
案发后,被告人刘昌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永安市人民法院认为可酌情从轻处罚,适用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