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年前从连城县莲峰镇西坑村移民到永安市洪田镇洪田村务农的村民李某生,因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陆生野生动物罪,2月20日被永安市公安局取保候审。
14日,李某生与洪田镇村民游平骑摩托车到本镇黄龙村下殿自然村黄灿家中喝酒。17时返家路上,在黄龙路前方1公里处,碰上两人抬一袋东西而好奇,李、游两人停车便问,对方回答,袋内装着一只42斤重的野生羊要卖,李某生嘴馋就买下补身体,全然不知道是国家保护动物。李某生为图方便抬到洪田镇集贸市场请人屠杀,群众看到是野生动物便举报,洪田林业站工作员郑光明、邓林富赶到先行处理后,移交给小陶森林派出所。
办案民警郑兆庆、郑雪华深入调查取证,查实这只野山羊因天寒地冻掉到水渠后淹死,被路过两个民工发现,捡起以370元价格卖给李某生,两名民工不知去向。民警又请来永安市野生动物保护专家苏玉梅、罗松源,鉴定这只野山羊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因此两民工和李某生都因触犯法律而将等待法律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