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湖镇出台四大措施奖励新农村建设
发布时间:2008/3/6 10:18:48 作者:大湖镇 刘文墨 游览人次:3868
一是垃圾焚烧池建设及管理。对新建2×1.5米规格以上垃圾焚烧池每个补助400元;建成后对管理良好,运转正常的村,管理费用本年度每个补助100元。二是新村规划设计。各村委托上级规划部门完成产业布局规划、新村建设规划和精神文明建设专项规划等三个规划,每村补助5000元。三是新村点建设。在各村规划的新村点上建房的农户,在规定期限内有10户以上(低于10户的不予补助),按要求完成三层主体施工,并配套建设沼气池和太阳能,每户补助2000元。四是珍稀树种种植。以上甲村等6村为试点,经林业站规划,相对集中连片种植5亩以上,种植红豆杉等名贵树种,高度不低于1米,成活率在95%以上的每株补助人民币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