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宁德市蕉城县金涵乡37岁的村民游某生到乡派出所办理二代身份证,民警上网核对他是上网逃犯,就扣留他。游某生问民警:“我一直安份守纪,不赌不偷,没跟人打架,为何扣留我?”连夜到宁德带他返回永安的东坡森林派出所民警戴吉林提醒他:“你曾在永安干过违法事!”他反复回想,才想到8年前曾被永安老板雇去砍木头的事。
2000年10月,永安市公安局东坡森林派出所民警郑志明、黄国荣审理一起盗伐林木的刑事案件。两名雇主陈某清、李某信雇用民工刘某锐、陈某凯、付某、付某双盗伐国有林场林木32立方米,两名雇主和4名民工前后被抓,后被判处2-3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各5000元,游某生因逃脱当年被上网通缉。
到案后,民警问游某生:“干这样重的违法事,你怎么会忘记?”他如实说“我们5位宁德民工被当地老板雇用了5次,最后一次我没参加,他们被抓,我认为没事,我就回老家了,也就没有将前4次砍木头的事情放在心里,过了这么多年就没想到民警会把我上网通缉。”民警问他:“这几年我们都一直找你,你会不知道吗?”游某生说:“我不在户籍地居住,没人通知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