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人合伙非法采伐一株红豆杉,民警动员追逃了四年, 4人先后被抓判刑,4月16日,民警上门算出警方办案成本帐、逃方经济损失帐,促使最后一名逃犯来投案。
2004年3月,永安市贡川镇张荆村5名青年人,游玩到龙大村洋厨山场,看到石缝中长着一株地经52公分的红豆杉,笔直又结实。于是商量由姜某铭雇油锯手,姜某茂带到山场,姜某奎探路望风,姜某华开车运输,最后由姜某尧联系出售,心贪卖个好价钱。3月13日,他们实施了这一罪恶计划,尽管分工严密,可这株红豆杉一运出,途中就被巡逻的民警拦截,驾驶员姜某华借地形熟悉脱逃,民警逮住了望风人姜某奎。贡川森林派出所将其余4名犯罪嫌疑人列为刑拘在逃犯。
4年来,贡川森林派出所采用上门动员投案、联系当地、外省市警方联网追逃以及出差追捕等措施。于2006年春节将躲藏在外的姜某华抓获,动员回家过春节的姜某茂来投案;2007年10月,永安市刑警大队邢承明在办案中抓住姜某尧,只有姜某铭在逃。
4月16日,办案民警廖金炳、高先辉利用双休日再次上门动员姜某铭来投案,和他父亲谈心时,听老人说姜某铭已32岁了,今年找到女朋友,正苦恼无法完婚。自己也68岁了,体弱多病,今年也没能力为姜某铭管山种田等情况。两民警虽理解但要依法办案,于是和他父亲算出违法出逃经济损失帐和民警办案成本帐,5名犯罪嫌疑人先后到案,民警就要办5次案,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提高了办案成本。老人很理解,当场给在外的姜某铭挂电话,儿子接到父亲的电话规劝,于4月16日来西洋森林派出所投案。他对民警说的第一句话:“我雇人砍了一株红豆杉犯罪,出逃四年害了家人,苦了自己,还连累了民警,现在我来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