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福建省公安厅印发《关于表彰2007年度全省公安“三基”工程建设先进单位的决定》给予永安市公安局等县市公安局“全省公安‘三基’工程建设先进单位”荣誉。这是省公安厅对永安市公安局2007年开展“三基”工程建设所作出的努力和工作的肯定。
2007年是永安市公安局公安工作艰巨繁重的一年,也是公安“三基”工程建设步入关键阶段的一年。 一年来,永安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下,在局党委的带领下,深入贯彻落实公安部“沈阳会议”、省委常委会精神和省“两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安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紧紧围绕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党委书记鲍绍坤提出的“深化、运作、增效”的要求,求真务实态度,强化措施,注重方法,有力地推进了“三基”工程的整体建设,目前省厅下达的22项重点项目全部提前完成。
“三基”工程建设向纵深发展,促进了全市公安基层实力进一步增强,基层警务保障条件进一步改善,基础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队伍整体形象进一步改善,维护稳定能力进一步提升,全面推进“海西”建设、创建和谐平安永安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吴立农、陈玉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