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耕时节是农资商品消费的高峰期,有些农民难免会遇到假劣农资侵害问题,为使农民能够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工商人员提醒广大农民投诉时应注意四个问题:
一是发现要及时。农民在种植、施肥、施药后,应认真观察农作物生长情况,一旦发现异常,要及时请有关农业技术部门人员到现场检查鉴定,并采取挽救措施,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
二是投诉要及时。如发现由产品质量原因造成损失,可先向经营者或生产商协商索赔事宜,协商不成,要及时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农业执法部门投诉,切不可拖延,以免错过解决纠纷的最佳时机。
三是证据要保存。购买农药、化肥、种子时要索取发票,并保管好商品包装及使用说明书等相关购物凭证,要适当保留一些实物样本,以便发生纠纷时相关部门进行产品质量检验,确定产品是否合格。
四是索赔要合理。农作物遭受损失时,要及时请有关专业部门进行评估,确定损失数量,并根据受损的程度,实事求是地提出相对合理的赔偿或维权要求,切不可夸大事实,以免造成调解破裂,激化矛盾。
摘自福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