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永安市公安局坑边森林派出所民警蒲木清、黄传伟巧调一起毛竹被砍纠纷,化解了大湖镇两位老年村民的四年积恨。
14日上午,永安市大湖镇某村56岁的老人魏某绪来所报警:其毛竹山大小68株毛竹被同村71岁的村民魏某坚砍倒,如魏某坚不赔偿他3000元,他就要将魏某坚的毛竹也砍倒。
民警蒲木清、黄传伟出警找到两位老人,双方为赔偿金额调解不下,民警经过调查,并通过旁人取证,才知道两位老人早有积恨。四年前,魏某绪不经魏某坚的同意,擅自挖了魏某坚毛竹山幼苗数拾株,被魏某坚知道后曾发生争吵过,但看在同乡的面上,魏某坚未报警,可一直把魏某绪的盗窃行为记在心里。两天前,魏某坚将魏某绪从坑沟引来的水去灌溉自己的桔子地,魏某绪见了不让,魏某坚因年老不想和他争吵,就偷偷地去砍魏某绪的竹子,以解四年的心头之恨。
了解到这一心结后,两民警将他们叫到村主任小魏的家中再调解。首先批评魏某绪四年前不经同意挖人竹苗是属盗窃行为,当时魏某坚不及时报警,就自动失去追究魏某绪的责任。同时批评魏某坚砍魏某绪的竹子也是错误的,应该赔偿损失。民警从法律、邻里、维稳、和谐等角度教育说服他们,最后魏某绪在儿子的动员下同意魏某坚赔他300元的毛竹损失费后,让魏某坚用他引来的水去灌溉桔子地,两家人握手言和,四年的心结化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