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标志产品 闽笋干》福建省地方标准顺利通过专家组审定
8月3日,省质监局组织召开《地理标志产品 闽笋干》福建省地方标准审定会,由福建省林业厅、福建农林大学、福建省产品质量中心检验所、福建省永安市天宝岩国家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尤溪县林业局等单位专家组成专家组对《地理标志产品 闽笋干》福建省地方标准进行审定,专家组一致认为该标准符合标准起草规范,指标先进合理,顺利通过专家组审定。
闽笋干于2008年3月19日经国家质检总局2008年第32号《公告》批准,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称号后,由永安市质监局牵头、永安市林业局、永安市竹业协会、三明市质量技术事务所参加组成起草小组,经调研论证,完成了《地理标志产品 闽笋干》福建省地方标准文本的起草工作,紧接着起草小组将按专家组审定意见做好文本完善工作,报省质监局批准发布实施。
永安市质监局 2008年9月4日